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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塘镇关于小摊贩试行定点定时集中经营的公告

时间: 2016-12-01 08:40   来源:山塘镇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为解决当地流动摊贩混乱、影响交通、制造垃圾等问题,根据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结合当地实际,经统筹规划,在本镇试行小摊贩定点定时集中经营。

一、试行小摊贩定点集中经营的路段和时间:

新一街:从强龙家电至强发家私城,共150米。每天定点摆摊时间是上午6:00时至晚上10:00时,上午6点前和晚上10点以后不允许经营。

二、小摊贩在规定的路段和时间内摆摊,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、交通秩序和安全、保障食品卫生和安全;流动食品摊贩要经镇政府申请批准后,按照批准事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。

三、有意向的摊贩请于2016年12月1至31日,到山塘镇政府二楼食安办报名,领取申请表格。正式开始试行定点定时集中经营时间是,2016年12月10日开始。

特此公告。

  

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2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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